【问题】
主题:

关于大龄农村户籍人员缴纳养老金的问题

受理编号:

2025022011104849302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朝阳市

受理时间:

2025-02-20 15:05:10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您好,我想为我父母咨询一下关于养老金的问题。我父母均为辽宁朝阳人,均为1971年生人,一直在农村务工(种地和种植大棚),从未缴纳过社保,只交过农村新农合的医保。作为子女,在工作几年之余终于有存款想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请问现在应该如何缴纳,是否还有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缴纳。我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建议》(第115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文中看到,文中表示不能一次性补缴,特向您咨询确认。如若从今年开始交的话,是交到我的父母满 60岁吗?那到60岁的时候不足15年的缴费期限,能领养老金吗?能每月领多少钱?要是不能领的话,是退回所交的养老保险的钱吗?问题有点多,非常期待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答复】
处理结果:

灵活就业人员有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可选择:一是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行政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社会保险法及人社部令1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最低缴费年限。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5号)中规定“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具体事宜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