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关于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咨询

受理编号:

2024111111073534659

受理类别:

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所在地:

沈阳市

受理时间:

2024-11-12 09:42:11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尊敬的人社厅领导: 2022年5月26日,辽人社发【2022】16号,明确了经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申报高级会计师时会员关系属于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分数按我省当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偏上折算。 2023年8月18日,《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第24项仅明确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对应职称情况。但没有“注册会计师”对应可聘职务职称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请问(1)辽宁省地区是否有文件,明确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直接对应会计师中级职称?(2)若无,建议尽快出台文件,提升对会计专业从业相关保护。(3)实际执行中,是否可以参照京人社事业发〔2023〕33号,北京人社局《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注册会计师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会计师,依据为人社部发〔2019〕8 号。 以上问题,望解答。谢谢

【答复】
处理结果:

辽宁省目前没有明确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直接对应会计师中级职称的文件。您的问题我已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反应。您可向其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反应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