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补缴养老保险

受理编号:

2025021812255470854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大连市

受理时间:

2025-02-18 14:23:33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你好 父母是1970年生人 零几年的时候参加工作交过几年的养老保险 后来因为私人原因没有继续参保 想问下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 如果可以的话 是怎么个办理流程 需要缴满多少年 总计多少钱 是从多少岁开始领钱

【答复】
处理结果:

按照现行政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社会保险法及人社部令1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最低缴费年限。具体事宜请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