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病退办理流程

受理编号:

2024110415465358970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沈阳市

受理时间:

2024-11-05 09:10:15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省劳动厅办理病退流程

【答复】
处理结果:

省直职工退休一般由单位办理。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正常退休条件的,由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待遇领取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需提供要件
①职工档案(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工资台账、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资
料来源:申请人)
③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退休(职),除正常退休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提前退休(职)申请书》、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

窗口办: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一楼窗口(办理时间:
每月 1-15 号工作日)如有问题可拨打 024-22835610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