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以上国有企业工人身份女职工改作管理岗后退休年龄界定
2025111016560317396
劳动关系
沈阳市
2025-11-10 16:56:03
已办结
2025-11-11 08:54:38
《关于贯彻辽宁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1〕81号)是否现行有效? 渐进式延时退休政策下,依然执行“45周岁以下的女工人改作管理岗位工作的(聘用制干部),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和满5年以上,按干部退休年龄掌握”是否合理?有出台最新政策,打破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年限要求吗?即工人身份女职工,在45岁以后取得管理岗位工作后,是否可以申请按干部退休年龄掌握?
建议您咨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联系方式:024-22955722、22955305、2295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