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计算标准及依据

受理编号:

2026042015090195782

受理类别:

其他

所在地:

大连市

留言时间:

2026-04-20 15:09:01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6-04-21 08:53:24

内容:

于新国,于2016年8月在大连市中山区园林管理处退休,属于退休中人,2021年11月25日去世,现在未领取丧葬费、抚恤金,想咨询具体丧葬费、抚恤金的计算标准及法律依据。

【答复】
处理结果:

《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7101号)文件规定:201410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人员因病非因工(公)死亡的,其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不列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由生前所在单位按原渠道列支。单位合并、撤销的,由接收单位负责发放。建议您咨询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