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参保证明

受理编号:

2025061517031395583

受理类别: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所在地:

沈阳市

留言时间:

2025-06-15 17:03:13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5-06-18 13:15:04

内容:

即将退休。需要1987-1992年,在辽宁省沈阳市的社保参保证明。 1987年-1989年,在沈阳玻璃制瓶厂工作。1989年-1992年在天津大学读书,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单位辽宁省硅酸盐研究所。

【答复】
处理结果:

按沈政发【1992】43号文规定,从“一九九二年十月起,凡在本市境内参加退休金统筹的全民企业,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1992年9月前参加工作人员已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并参与退休金计算。退休金的多少与视同缴费时间、实际缴费时间和实际缴费的多少均有影响.建议您咨询退休地养老保险部门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