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婚假是否是按照工作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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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假
沈阳市
2025-07-14 09:49:18
已办结
根据辽宁省人社局网站2017年《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一文中,第5条婚丧假标准引用了《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而该通知则引用了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该通知为“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 该条通知中将婚假定义为工作日,所以现行婚假也应按工作日计算?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如有未尽事宜,建议您咨询发文机构卫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