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断档补缴

受理编号:

2024111115123313306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沈阳市

受理时间:

2024-11-12 09:32:38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你好,我的户籍所在地是吉林省长春市,本人于2009年4月1日开始在沈阳市的企业工作并首次缴纳单位员工社保,2010年3月31日暂停缴纳,请问现在是否可以灵活就业的形式补缴社保,如果可以,最长可补缴多少个月,一共需要补缴多少钱,补缴金额计算依据是什么,是线上缴纳还是到窗口缴纳,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答复】
处理结果:

建议您咨询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