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计时计件员工是否有最低工资

受理编号:

2024061815020251580

受理类别:

最低工资

所在地:

阜新

受理时间:

2024-06-19 09:25:08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公司没有工作时,计时计件员工是否有最低工资?

【答复】
处理结果: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重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关于工资支付问题与单位发生了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