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退休年龄

受理编号:

2026083119383131746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大连市

留言时间:

2026-08-31 19:38:31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6-09-01 09:29:20

内容:

1974年出生的女性,2019年9月第一次交灵活就业社保,之前只交过两年的城乡居民养老,她55周岁的时候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齐吗,还是需要交到2034年足够15年还可以呢?是不是要延迟退休,需要交多少年呢?现在交的是60 的档,退休可以拿多少钱

【答复】
处理结果:

《关于规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的通知》(辽人社〔2015〕341号)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严格禁止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通过一次性趸缴或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的行为。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可延长缴费至15年办理退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如有未尽事宜,建议您咨询参保地养老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