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机关单位人员补交企业经历期间养老保险

受理编号:

2024012908431875095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抚顺市

受理时间:

2024-01-30 09:30:53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麻烦咨询下,90年度市直机关下属企业,后调入机关单位,在企业期间未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现企业已破产,这种情况下补交企业部分养老保险费用和滞纳金,应该由主管机关单位承担还是个人承担?谢谢

【答复】
处理结果:

正常缴纳保险个人承担个人部分,单位承担统筹部分,建议您与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