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关于本溪工伤部门要求我院需要为当地工伤协议机构才能续签协议是否合理

受理编号:

2024042515402713758

受理类别:

工伤保险(省劳动能力鉴定)

所在地:

铁岭市

留言时间:

2024-04-25 15:40:27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4-04-26 15:29:38

内容: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分院作为贵中心于2023年2月3日公布的辽宁省工伤保险省内互认共享服务协议机构。请问:本溪工伤部门要求我院必须为铁岭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才能继续作为定点机构是否合理,请批示为盼。

【答复】
处理结果:

建议您咨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联系电话:024-2295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