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转业军人安置岗位待遇

受理编号:

2024120809092080653

受理类别:

事业单位工勤管理

所在地:

葫芦岛市

留言时间:

2024-12-08 09:09:20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4-12-09 09:54:30

内容:

请问转业军人安置事业工勤岗位根据哪个文件定级?是1983年16号文件不?如果是上边明确服役满15年定为4级工,满20年定为5级工,哪个年底的老八级工制度和现在如何对应?为什么同是辽宁,锦州和辽阳等定位中级,而葫芦岛定为初级。还有其他省市直接按军人部队原有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定级,请问部队考取的国家人社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和地方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证书通用不?为啥有的地方认可葫芦岛地区不认可,全部按普工或者初级安置?

【答复】
处理结果:

军人转业安置问题建议您咨询退役军人事务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技能证书认定问题建议您咨询葫芦岛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