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退休年龄问题

受理编号:

2024031109083230377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辽阳市

受理时间:

2024-03-12 09:47:27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在2018年之前可以办理在企业挂靠补缴半年职工社保,签个虚假合同,办理退休时不用提供工资流水,然后按照企业女工50岁退休,不公平。有没有相关政策保证退休的公平性。

【答复】
处理结果: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灵活人员的具体退休年龄建议您咨询所在市养老保险部门。如您对本市社保政策有争议,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服务热线1234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