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养老保险补缴

受理编号:

2023112117382137602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朝阳市

受理时间:

2023-11-22 11:03:52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到50岁退休年龄时,社保只缴纳了11年,不满15年,可以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吗?如果可以,如何补缴

【答复】
处理结果:

《辽宁省 关于规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严格禁止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通过一次性趸缴或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的行为。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可延长缴费至15年办理退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