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企业自评职称证书是否有效

受理编号:

2025022009181815836

受理类别:

职业资格(职称)考试

所在地:

沈阳市

留言时间:

2025-02-20 09:18:18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5-02-20 10:38:20

内容:

您好,我2018年获得企业自评副高级职称证书(无人力资源保障局章),本年度是否能以此证书为基础,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参评正高级职称证书。如果不能,请问企评证书如何转评成为人力资源保障局认证的职称证书,谢谢!

【答复】
处理结果:

按照评审管理权限,请联系所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可参见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https://rst.ln.gov.cn/rst/zfxx/fdzdgknr/lzyj/rstgfxwj/lrsf/2024040308575184936/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