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个体工商户雇员退休年龄咨询

受理编号:

2025120115271097236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铁岭市

留言时间:

2025-12-01 15:27:10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5-12-02 09:33:18

内容:

女性个体工商户雇员,2008年初次就业与雇主(个体工商户)签订了劳动合同,雇主按照20 的比例为雇员缴纳了社保(养老保险档案显示缴费基数为P60、缴费比例为20 )。咨询三个问题:1.雇主是否应该按照企业职工社保的比例为雇员缴纳社保,而非灵活就业社保?2.如果应按照职工社保比例缴费,雇员可否主张变更社保性质,从灵活就业社保变更为企业职工社保?3.雇员可否按照职工社保相关政策,在50周岁办理退休?

【答复】
处理结果:

建议您咨询参保地养老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