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员工医疗期结束

受理编号:

2024051609411976427

受理类别:

劳动关系

所在地:

沈阳市

留言时间:

2024-05-16 09:41:19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4-05-17 09:09:24

内容:

员工非工伤患病,已经休了24个月的医疗期。现在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公司如果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什么标准支付补偿金?除了补偿金还有其他规定吗?

【答复】
处理结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