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事业单位入职人员工龄认定少2个月对应劳动合同

受理编号:

2025120115130626471

受理类别: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所在地:

鞍山市

留言时间:

2025-12-01 15:13:06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5-12-02 09:35:37

内容:

本人是事业单位入职人员,之前有企业工作经验。认定过程中,因缺少2个月的对应时间的劳动合同,而无法成功认定。目前我有以下材料能证明2个月的连续性:1、对应时间工资流水;2、对应时间社保记录;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企业盖章版(上面写了我入职到离职的完整时间)。以上,证据能否证明对应时间的工作经历,从政策上讲,是否有相关补救措施。

【答复】
处理结果:

建议您咨询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