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转岗
2024061916163945553
其他
营口市
2024-06-20 10:01:22
已办结
事业单位工勤岗如何转岗,如何申请,如何审批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8〕15号)文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在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工勤岗位人员转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在单位应具备相应空余专业技术岗位;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转聘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标准条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聘用结果报相应人社部门核准备案。转岗人员聘用标准应不低于本单位其他同层次人员,首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转岗人员,应聘用到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一般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及以上人员可转聘到九级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人员可转聘到十级管理岗位。对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转聘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