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关于生育津贴是否应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受理编号:

2025062512360861745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盘锦

受理时间:

2025-06-26 09:44:59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请问,女职工生育后休产假期间,下一年的保险基数怎么计算,是将生育津贴加入到工资总额中平均12个月,还是产假后正常参加工作的月份工资总额平均正常参加工作的月份进行计算月平均工资,确定社保基数

【答复】
处理结果:

建议您咨询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