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第二学士学位公务员待遇

受理编号:

2025051814545872483

受理类别:

工资福利

所在地:

铁岭市

受理时间:

2025-05-19 09:54:46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第二学士学位是在读完本科并取得毕业证后,再攻读另一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学制两年,即花六年时间,获得两个本科学位。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文件中写明,“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请问,用第二学士学位的学历,考入铁岭的公务员后,入职转正后定工资,是什么标准?会按照教育部的这个文件来执行吗?

【答复】
处理结果:

建议您咨询用人单位或同级别人社局工资福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