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工作年限认定方法

受理编号:

2024122015061571851

受理类别: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所在地:

沈阳市

受理时间:

2024-12-23 10:25:55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您好 ,我是事业单位管理人事工作的人员,在核算我单位人员工作年限信息时遇到了一个问题。我单位近两年招录的应届毕业生,有几个在本科毕业后参加了工作,然后辞职了,研究生上岸后考入我单位,在计算他工作年限的时候,应该是从他最开始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工作年限,还是说只看他有社保的工作时间,累积到现在在我单位的工作时间里。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文件呢?

【答复】
处理结果:

建议您咨询同级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