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辽宁省事业编专业技术岗转管理岗领导职位的最新政策文件

受理编号:

2025021216022920713

受理类别: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所在地:

大连市

受理时间:

2025-02-13 10:32:37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我想咨询有关“ 辽宁省事业编专业技术岗转管理岗领导职位”的最新政策文件,可否发至我的邮箱?

【答复】
处理结果: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08〕16号)文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聘到普通管理岗位的一般条件:已聘专业技术岗位四级以上的,可转聘到五级及以下普通管理岗位;已聘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的,可转聘到六级及以下普通管理岗位;已聘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的,可转聘到七级及以下普通管理岗位;已聘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十二级的,可转聘到八级及以下普通管理岗位;已聘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的,可转聘到十级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