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养老保险补交

受理编号:

2024072607422120828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沈阳市

受理时间:

2024-07-29 09:04:00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本人1990年参加工作 1994年办理停薪留职,2000年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从1996年开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但从未为本人缴费。可否申请单位补交从1996年至2000年期间的养老保险保费?

【答复】
处理结果:

建议您咨询所在地养老保险经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