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高温补贴和防暑降温费政策

受理编号:

2024080509521957281

受理类别:

工资福利

所在地:

沈阳市

受理时间:

2024-08-06 09:16:00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高温补贴和防暑降温费2024年发放政策和标准

【答复】
处理结果:

关于调整辽宁省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16号)中规定:“发放标准: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