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弹性提前退休的问题

受理编号:

2026041414020877911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大连市

留言时间:

2026-04-14 14:02:08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6-04-17 10:09:13

内容:

咨询1983 年 6 月出生、在大连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原法定退休年龄为 50 周岁的女职工,于2025 年 1 月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前已缴满 15 年最低缴费年限。(2004年10月企业开户参加养老保险,未中断),我可直接在 50 周岁(2033年6月)办理退休还是提前弹性3年,在2034年9月申请退休?

【答复】
处理结果:

职工在《决定》明确的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弹性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和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情况表请查看(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tzl/zt202409/qwfb/202409/t20240913_525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