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制职工法定节假日未出勤工资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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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阜新
2025-04-23 10:29:49
已办结
执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法定节假日未出勤的,用人单位是否要按照《劳动法》第51条规定支付工资,如需支付,按什么标准支付?
《辽宁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分别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如与用人单位有纠纷,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