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职称考试

受理编号:

2023112721504063653

受理类别:

职业资格(职称)考试

所在地:

大连市

留言时间:

2023-11-27 21:50:40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3-11-28 10:06:06

内容:

您好,请问对于教师高级职称,今年有规定通过比例吗?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比例是在一起算还是按照各个学龄段分开占比例?最终通过是以答辩通过为准吗?(如果不是的话,材料和答辩各占比多少呢?)

【答复】
处理结果:

按照评审管理权限,请联系所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参见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https://rst.ln.gov.cn/rst/zfxx/fdzdgknr/lzyj/rstgfxwj/lrsf/2023042111091666081/index.shtml)。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省人社厅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联系电话:024-229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