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没有劳动关系的状态下重复缴纳的退费申请
2025040714303741498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大连市
2025-04-08 11:08:49
已办结
员工在本单位就职后转移到省内其他单位,在此期间大连重复缴费3个月(201701-201703),单位申请退返重复缴纳的单位部分
《关于参保人员重复缴费有关问题的意见》(辽社险发[2009]26号)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过程中发现重复缴费的,转入地负责办理退费手续。与转入地重复缴费部分,按辽社险发[2007]77号文件办理。多重(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关系转入的,转出地负责为转入地提供重复部分按月缴费明细,转入地对后转入的重复部分,办理退费。如有未尽事宜,建议您咨询参保地经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