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讲师职称证军地互认与发放

受理编号:

2024031521301336091

受理类别:

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所在地:

大连市

留言时间:

2024-03-15 21:30:13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4-03-18 10:09:28

内容:

我是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前在军事院校担任讲师,现就职民办高校教师。军队系统不发讲师职称证,但档案中有评定表。请问,能否用军队讲师评定表及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申请辽宁省的讲师证(即互认)及该如何操作获得?

【答复】
处理结果:

建议您咨询讲师证主管部门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