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弹性延迟退休

受理编号:

2025030417331261307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沈阳市

受理时间:

2025-03-05 09:04:50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四条“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其中“其他管理人员”如何界定?对于省属、市属、区属国有企业而言分别包含哪些人员?

【答复】
处理结果:

国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是指除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外其他公职人员,具体范围可按照《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二条对管理人员范围的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建议您咨询用人单位或同级别人社局养老保险审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