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关于职称问题

受理编号:

2024011207554631992

受理类别: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所在地:

沈阳市

受理时间:

2024-01-15 13:13:47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具有副高职称现在在辽宁省某高校属于人事代理的人员,如果博士毕业,通过招聘进入辽宁省省属或者沈阳市属高校工作,请问原来的副高职称还算数吗,能接着之前评副高的年限再继续评正高职称吗?谢谢老师

【答复】
处理结果:

按照评审管理权限,请联系所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参见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https://rst.ln.gov.cn/rst/zfxx/fdzdgknr/lzyj/rstgfxwj/lrsf/2023042111091666081/index.shtml)。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省人社厅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联系电话:024-229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