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职称彻底撤销作废

受理编号:

2025102022314866634

受理类别:

其他

所在地:

沈阳市

留言时间:

2025-10-20 22:31:48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5-10-21 09:58:10

内容:

上次因职称泄露、多省冒用等问题,咨询职称怎样作废,回复我登报废止。 咨询辽宁日报、沈阳日报告知信息泄露不能登报作废,只有证书丢失才能登报作废。 我要撤销作废的包括职称证、职称评定表。将职称查询系统内的证书信息全部撤销,不再被查询到,不再被冒用使用。 了解到职称申报过程中有问题,可将已经获得的职称撤销。说明职称系统有可撤销的操作性,本省只是暂没有个人申请撤销的先例,请引导我怎么操作,去哪递交申请撤销的材料。

【答复】
处理结果:

按照评审管理权限,请联系所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参见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51号)(https://rst.ln.gov.cn/rst/zfxx/fdzdgknr/lzyj/rstgfxwj/lrsf/2025030415485679395/index.shtml)。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联系电话:024-229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