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退休费计发比例

受理编号:

2026101609223812741

受理类别: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所在地:

沈阳市

留言时间:

2026-10-16 09:22:38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6-10-16 09:57:57

内容:

辽人社函【2020】254号中规定了终身未生育退休人员的一次性补贴为:退休费计发比例与100 的差额*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对应的2014年9月基本工资标准*240个月。这里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怎么计算,根据工作年限计算吗?这个工作年限指的是在事业单位期间的工作年限吗?

【答复】
处理结果: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已变更。建议您咨询用人单位或参保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