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如何使用职称

受理编号:

2025040917310395888

受理类别:

职业资格(职称)考试

所在地:

鞍山市

受理时间:

2025-04-10 09:50:52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根据2023年08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的通知“中第四条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本人已在2020年取得准入类一级建造师证书。通知中的这个条款中在实际工作应用中我将如何使用职称证书?并且职称的专业如何对应?

【答复】
处理结果:

《关于公布<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辽人社职〔2023〕43号)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本《目录》所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一级建造师对应职称为工程系列工程师。

如想评高级职称,按照评审管理权限,请联系所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参见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51号)(https://rst.ln.gov.cn/rst/zfxx/fdzdgknr/lzyj/rstgfxwj/lrsf/2025030415485679395/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