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社保重复缴费申请退费

受理编号:

2024091908192218276

受理类别: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在地:

沈阳市

受理时间:

2024-09-19 09:40:34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本人有一个月的社保重复缴费,重复缴费地是沈阳市和平区,请问可不可以办理退费。

【答复】
处理结果: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接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转入接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建议您咨询养老保险经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