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主题:

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

受理编号:

2025120710514325285

受理类别:

调解仲裁

所在地:

鞍山市

受理时间:

2025-12-08 09:07:21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内容:

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合同中关于工资约定和工作时间应该为用工单位自己填写,这些内容是否有效,请说出引用法条或司法解释案例

【答复】
处理结果: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