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领导访谈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王晓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新华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做出了一系列新部署。

  如何贯彻落实好人社领域的改革任务?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从哪些方面重点发力?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王晓萍。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问:如何看待新时代民生领域的改革成就?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部署推动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足的重大改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例如在就业方面,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作为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我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保持了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在社会保障方面,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党中央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从2012年底的7.9亿人、1.5亿人、1.9亿人,增加到2023年底的10.7亿人、2.4亿人、3亿人。各项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退休人员养老金比2012年翻了一番,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待遇等也都有了大幅提高,让群众收获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决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改革的价值取向。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乘势而上,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续写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改革的新篇章。

  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问:进一步全面深化人社领域改革,面临什么样的新形势、新任务?

  答: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关系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成色。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

  从就业看,我国劳动力总量依然庞大,虽然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但就业总量压力仍将持续存在。同时,劳动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建设,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技能人才短缺、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情况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日益凸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从社保看,我国部分群体社会保障仍有不足,一些人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一些重要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还有不少地方需要改进。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就业方式多样化、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我们要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把握民生工作稳定性、连续性、累积性的特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多措并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问:如何落实《决定》对完善就业优先政策提出的改革任务?

  答: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我们将按照《决定》部署,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是始终坚持就业优先,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厚植良好的就业生态。

  二是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强化供需对接。创新培养方式,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使用的主体作用。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体系。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作为重中之重,拓宽就业空间,畅通成长路径,强化品质服务,加强就业观念的引导。坚持农民工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特别是要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等兜底安置。

  四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建设和用好全国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行“大数据+铁脚板”管理服务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有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制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同时,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畅通维权渠道。

  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问: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答:我们将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制度成熟定型,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分、更加可靠、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

  增强社会保障可持续性,夯实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筹资金调剂机制。积极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全面推开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扩大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规模,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体系。

  增强社会保障可及性,将更多的人群纳入覆盖范围。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积极推动高质量参保。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统一规范有关政策、待遇标准等,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流动。

  增强社会保障安全性,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压实基金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全链条监管,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增强社会保障便捷性,持续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服务,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民生管理服务新模式,让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

  增强社会保障规范性,加强法治建设。适时完善和修订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制度的规范统一和刚性约束。加大现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提高法律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