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和加强技能人才工作措施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和技能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两个文件,今天我们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这两个文件的主要精神向大家作以解读,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钱妡女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赵长文先生。下面,首先请吴松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政策发布会。借此机会,衷心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社工作特别是就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情况。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将其摆在“六稳”“六保”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要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李克强总理要求,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要认真研究促进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去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推出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的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我省及时配套出台了多个省级综合性就业政策文件,全年共阶段性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335.6亿元,发放稳岗返还44亿元、技能提升补贴22亿元,支出就业补助资金41亿元。可以说覆盖范围广、落实速度快、支持力度大。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20年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2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8%的合理区间,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今年以来,全省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散发影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经济稳定恢复,为稳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刘宁省长连续主持召开两次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各位分管副省长靠前指挥,定期组织研究就业政策和分析就业形势,极大调动和鼓舞了做好就业工作的士气干劲。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在春节前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春节后迅速铺开“春风行动”“点对点”输送服务、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省市为应届毕业生联合开发储备了30万个岗位。省人社、财政两厅调整了“三落实”就业专项考核指标体系,将年度重点指标任务和补助资金及时分解到各市,将各市就业重点工作及重点指标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经济运行重点工作通报提醒制度,督导力度进一步加强。通过全省上下压实责任、落实政策、做实服务,确保了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实现良好开局。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1.2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67.6%,完成全年目标(42万人)的74.2%,超额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登记失业率4.48%,回落至去年8月份以来最低值。应届29.54 万高校毕业生中,截至6月30日实现就业24.86万人,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4.15%,较去年同期提高18.24个百分点。全省累计帮助4.1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全年6万人计划的68.1%,同样超额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为1148家重点企业24小时服务解决用工26372人;培育创业带头人7043人,带动就业3.6万人;已为7318户企业拨付返还资金5亿元,稳定就业岗位15.3万个;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52.8万人次,发放培训补贴7.6亿元;组织线上线下招聘2069场,发布岗位信息92万条,提供公共就业服务116万人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与此同时,当前辽宁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还不稳固,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较多,就业形势依然比较复杂。我省配合国家出台这一揽子的延续政策,一方面,是保障改善民生福祉的需要,另一方面,这也是应对稳就业仍然面临的诸多挑战的需要。通过统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突出精准性、有效性,把握好时度效,更好的稳定预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的部署安排,落实好人社部等部门连续出台的《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和《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省人社厅牵头制定了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的政策措施,以及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于6月份分别印发全省。两个文件的出台,既是贯彻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就业大局的现实需要,更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践要求。在此,我重点向大家介绍一下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7号)共5部分18条措施。其中配套细化优化国家延续政策部分内容12条,完善重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体系和巩固政策落实保障机制6条。在政策调整中,重点考虑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考虑环境变化和形势需求,统筹考虑政策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归纳起来,可以说是聚焦在5个方面:一是聚焦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继续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继续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培训补贴,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担,更好地稳定和扩大岗位。二是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范围。将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各类高等和中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特别是顺应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需要,将各高校1+X证书中的X证书纳入专账资金补贴范围,助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拓展就业本领。同时文件还明确强化补贴性培训目录和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推动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着力提升应届毕业生的市场求职竞争力。三是聚焦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在坚持落实各项中长期就业创业系列政策基础上,加大对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引导促进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的支持力度,延续实施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特别是通过继续延长6个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鼓励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主选择灵活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大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四是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等工作要求,对我省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进行动态调整,统筹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的协调联动作用,切实帮助困难人员缓解生活压力,尽快实现就业,确保办好政府民生实事。五是巩固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围绕《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点工作要求,提出了包括强化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长期扶持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强化督导考核通报机制共4项推动稳就业政策落实的针对性保障措施。这里面财政将拿出真金白银,对就业政策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好,在全国和省内拔尖领跑的地区和单位,给予更加积极的就业补助资金奖补激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
总体来看,辽人社发7号文件与人社部文件相比,在总体遵循要求基础上,呈现较为鲜明的辽宁特色。从延续实施国家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进一步丰富完善辽宁特色举措两方面入手,用好用足用活阶段性政策的同时,在增强各市政策自主权及积极性、减少基层负担上下功夫。一是体现协同性,实现国家政策和辽宁实际的无缝衔接和协同联动,针对特殊时期政策阶段性延续需要,打出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组合拳;二是体现公平性,坚持按照总书记要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争重点困难群体帮扶与援企稳岗普惠支持统筹兼顾,既力争政策效果最大化,又考虑各方承受能力;三是体现精准性,对人社部文件中需要从省级层面加以细化的内容,明确具有辽宁特色的标准、范围、期限,便于基层执行,规避执行风险,体现辽宁担当,确保国家政策的衔接落实和配套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延续实施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接下来将着力完善辽人社发7号文件提出的强化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加大资金投入监管力度、强化考核激励机制等政策落实保障措施,针对各项新政策,指导各地抓紧出台配套办法,保障各项政策内容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方开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社会各个方面尽快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人社厅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努力解决好重点群体就业。在发展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最后,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关注、多报道、多支持,多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省就业创业工作上层次、上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市场主体和全体劳动者提供更加精准快捷的帮助和服务。再次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的名称。
辽宁日报社记者:
本次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中,对困难群体范围作了哪些有针对性的调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这次我厅与财政、民政、教育、乡村振兴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等工作要求,将就业困难人员从9类调整到10类,参照享受政策群体由3类扩大到5类。一是将原建档立卡人群,精准拓展到脱贫和农村低收入两类人群。总的考虑是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施策,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有就业愿望的脱贫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动态就业率100%。二是将孤儿群体纳入就业援助重点范围。一方面是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孤儿毕业生纳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每人给予不低于1000元补贴,鼓励他们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一方面是对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16周岁(含)以上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孤儿,参照执行与就业困难人员一致的帮扶措施。下一步将通过综合施策,继续办好民生实事,帮助他们解困脱困,饭碗端得越来越牢,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谢谢!
东北新闻网记者:
此次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中,失业保险有哪些惠企利民政策,请为我们解读一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钱妡: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扎实落实国家新一轮稳就业政策,失业保险“稳就业”、“保生活”双管齐下,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延续和优化。在稳就业方面,通过稳岗返还“延、扩、降、免”多措并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延长实施普通性稳岗返还政策至今年年底;二是扩大政策受益面,首次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纳入了政策享受范围;三是降低政策门槛。在核定参保单位裁员率时,继续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掌握,也就是6%,对于3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按照20%掌握;四是加大“免申即享”力度,在去年试运行的基础上,免申领直接拨付返还资金的覆盖范围由10人以下参保单位扩大到200人,更大化方便企业。同时,今年年底前,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参保36个月继续放宽至12个月,全力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转换能力,稳定就业岗位。在保生活方面,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做好过渡衔接。将今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这部分人在年底前均可在网上或经办窗口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对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
央广网记者:
近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请问文件涉及哪些主要政策措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赵长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1个方面、26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是积极落实支持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特别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培训质量,帮助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二是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将其作为重要民生抓好抓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作用,实现供需对接,帮助就业重点群体更加便捷有效地参加培训。三是促进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根据社会需求,选择更多社会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四是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将技能人才政府评价改为社会化评价。按照“成熟一个、备案一个、规范运行一个”的原则,征集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形成社会多元化的评价工作格局。五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进省、市、县各级职业技能竞赛,构建与世界技能大赛、国家技能大赛相衔接的竞赛体系。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请大家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