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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登记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编辑:省人社厅杨巍         来源:省12333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 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1.1 需提供要件

“网上办”“掌上办”不需要提供要件;“窗口办”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资料来源:申请人)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其中,就业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地点;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

②网上办: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http://www.12333.gov.cn/cas/login?client=goviam&service=https%3A%2F%2Fwww.12333.gov.cn%2Fshiro-cas&flag=false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

辽宁政务服务网:

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70e34a20-a0c3-4c0d-b4a9-bc7a35bf188d

③掌上办:掌上12333APP 、辽宁人社APP 、辽事通APP

1.3 办理时限:“网上办”“掌上办”3 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路径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