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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就业创业证》申领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编辑:省人社厅杨巍         来源:省12333

《就业创业证》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是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书面载体,记载劳动者自然信息及就业、失业等信息,反映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身份认定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等情况,在全省行政区域内通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可按需申请。

3.1 需提供要件

“掌上办”不需要提供要件;“窗口办”需要提供:

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资料来源:申请人)

二寸照片一张(资料来源:申请人)

3.2 办理路径

窗口办: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

掌上办:辽事通 APP

3.3 办理时限:“掌上办”1 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路径即时办结

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申领《就业创业证》,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办理,申领《就业创业证》电子证。辽宁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的基本载体,加盖电子印章的就业创业电子证与纸质证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也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