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服务设施费用按照什么原则进行支付?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0日 编辑:省人社厅高飞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劳社部发[1999]22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同时,国家采用排除法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在此基础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