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养老保险待提交申报管理功能说明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编辑:省人社厅杨巍 来源:省12333
在做完业务,保存完业务之后,需要到该模块中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才能提交给社保中心进行审核。请注意:如果不在该模块中办理提交,中心端无法审核!!!请一定要做下提交。
注:职工缴费基数申报页面如下图,具体页面以实际登录页面为准。
一、点击“申请提交”--“待提交申报管理”,系统会自动查询出来当前未提交的业务。
二、根据左侧显示的业务类型,例如:职工新增申报、停保申报、续保申报。提交的时候,需要将每个业务类型进行提交。操作步骤:点击左侧申报类型,选中待提交的业务,点击右下角的“提交”按钮。
三、提交成功之后,可以到“审核结果查询”模块中查看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