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0日 编辑:省人社厅高飞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回复:
《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此项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精神,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按不同情况分别纳入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1)有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