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关于征求对《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为推进我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12月12日前反馈。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

  朱  喆  电话:024-22959170(兼传真)

  邮  箱: lnrstrcggc@163.com

  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颜  利  电话:024-23983140

  邮  箱:lnkjrsc@163.com

  附件:1.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征集意见

姓名:
*
身份证:
*
职位:
  • 请选择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 企业管理人员
  • 工人
  • 农民
  • 学生
  • 教师
  • 医生
  • 律师
  • 文体人员
  • 现役军人
  • 自由职业者
  • 个人经营者
  • 无业人员
  • 退(离)休人员
  • 其他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意见:
*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