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关于对辽宁省AAA级模范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施联合正向激励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对辽宁省A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施联合正向激励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12月14日前反馈。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李星霖 电话:024-22955745(兼传真)
邮 箱:lnldgxc@163.com
附件:关于对辽宁省A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施联合正向激励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