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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宣布失效、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修改意见的通知(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经过认真清理,拟宣布失效9件,废止13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4-22955315

  电子邮箱:fgc_lnrst@ln.gov.cn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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