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宣布失效、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修改意见的通知(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经过认真清理,拟宣布失效9件,废止13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4-22955315
电子邮箱:fgc_lnrst@ln.gov.cn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