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已截止。经征集,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为规范我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权益,按照《辽宁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27号令)、《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38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12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电子版同时发电子邮箱),无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何目
电 话:024-22955732,传 真:024-22955313
邮 箱:lngsbx@126.com
附 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8日
附件: